通过夫妻分居办理调沪手续,基本要求为:
调沪方应该是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(即具有干部身份),在沪有接收单位;
除以上要求外,上海方或外地的配偶方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
1、获得省(市)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、获得省(市)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、博士学位获得者、处级以上管理人员,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。
2、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、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;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,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。
3、夫妻两地分居满五年的人员。
4、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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